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委编办聚焦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打破“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模式,构建起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提升的“三位一体”全周期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体系,赋能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一是事前准入严标准、优服务。牢牢把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原则和要求,确保登记事项办理符合规定。将事业单位登记办理情况与机构编制调整、用编进人计划等挂钩,促使各单位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对待数据填报,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的各个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精简部分申请材料,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办理逐步实现无纸化、网上办。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实行承诺互信办理机制,实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即报即审、实时办结”。
二是事中监管高联动、强互通。推动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登记和运行情况,摸清底数、找准问题、落实整改,保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权威性。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比对,摸排事业单位应登未登、法人履职、业务活动开展等情况。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核查事项开展联合检查,通过联动互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三是事后监管评绩效、促发展。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联合检查数据信息为基础,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系统评估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和服务质效。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建立回访机制,全方位保障事业单位履行公益职责。完善事业单位退出评估机制,对运行管理不规范、职能履行不到位的事业单位,及时预警和精准监管;对职能严重萎缩、偏离公益性质或长期停业歇业的事业单位,开展清理规范;对已经不符合国家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的或存在撤并、整合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登记,确保“依法进入、合法退出”。(拟稿人:吴解共)